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崇质监(2008)003号 各有关单位: 为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质量管理意识,提升工程质量整体水平。根据市安质监总站和县建委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本县建设工程质量实际情况,特提出本县建设工程“质量月”活动主要工作安排。 一、 活动时间 8月27日至9月3日为宣传、自查期,各施工企业应成立“质量月”活动领导小组,寻找本企业质量工作薄弱环节,制定提高工程质量相关措施,开展质量宣传培训,各建筑工地应做好“质量月”活动的宣传工作,并积极准备迎检工作。 9月4日至9月18日,我站组织开展全县在建工程各类专项检查。 9月25日至9月30日为整改复查期,我站根据各类专项检查的情况,进行回头看复查,总结薄弱环节,提出长效监管制度,形成推进落实措施。 二、 主要工作 (一)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,强化监管工作 1、 工程质量 (1)、加大住宅工程质量的监管力度,开展住宅工程质量大检查,严肃查处降低住宅工程质量的违法违规行为,检查住宅工程防渗漏技术措施执行情况。 (2)、开展市政桥梁、钢结构、安装工程质量专项检查,进一步提高市政桥梁、钢结构、安装工程质量水平,检查钢结构和幕墙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情况,确保公众利益的安全。 2、建筑材料 检查主要结构性材料验收及检测情况,不合格材料使用情况,材料综合台帐建立情况,《禁限》材料使用情况。 3、节能降耗 检查节能施工现场按图施工情况,节能材料构配件使用及检测情况,现场施工节能降耗目标及措施落实情况。 4、市场行为 检查企业承发包行为(尤其是企业转包、挂靠和违法分包行为),现场管理班子人员组成情况(尤其是随意更换项目经理、总监的行为),基建程序履行情况。 (二) 开展各类业务培训讲座 组织开展《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、《建设工程节约型工地管理》等质量培训活动。 (三)“质量月”活动总结、讲评 根据各类检查的结果,我站对“质量月”作总结,对管理混乱、质量责任不落实、质量行为不规范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工程项目和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。对管理到位、表现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。 崇明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|